展览馆家属院旧房装电梯该不该办“手续” 居民和城管各执一词

在旧房子上加装电梯,上下楼更加方便,已成为市区很多不是电梯房居民的选择,对此市政府上个月也曾出台指导意见予以支持。可樊城一小区最近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却屡屡被城管部门叫停。

位于樊城星火路上的市展览馆家属院二号楼,包括一层车库在内共有9层。由于过去没有配套建设电梯,居民们越来越觉得上下楼不方便。今年九月上旬的时候,大家伙一商量,决定加装一部电梯。

起初施工进展非常顺利,到了上月底的时候,电梯的基座等已建设完成,吊装也进行到第三层。按照工程进度,本月上旬工程就能完工,电梯就能够投入使用。可正在这个节骨眼上,樊城屏襄门城管中队的工作人员赶来要求停工。

据小区业主反映,当时城管让去办手续,办了手续再施工,不然的话就让停工。

樊城屏襄门城管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求他们停工的主要原因是依据襄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他们应该到规划部门办理手续。

屏襄门城管中队方面表示,10月11号市政府出台了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要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既然执法部门有要求,居民们备好了相关材料,向樊城规划局提出申请。

电梯公司负责人说,当时樊城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指导意见是10月11号以前的,是按老办法走,展览馆家属院的这个项目是九月份开工的,分局的意思就是这个项目是可以不办的。

电梯公司及展览馆小区居民将规划部门的意见,转告给屏襄门城管中队后,但城管中队方面表示,他们没有接到书面的通知,不能认同,坚持要求居民们必须办理手续。否则,仍然要求停工。屏襄门城管中队的做法,让居民们很是不满。

展览馆的居民们认为,市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是10月11号实施的,其中并没有要求以前开工增设的电梯必须补办手续。他们增设的电梯施工在指导意见实施之前,不应该要求他们补办。对此,律师也表示居民的说法有道理。

律师曹其国说,因为它是九月份开始的,市政府的文件是10月11号实施,市里面这个文件对这个电梯的加建是不具有溯及力的,但是在市政府的文件出台之前,加建电梯应当遵守相应的建设法律法规。

据了解,展览馆家属院增设这部电梯,征求了单位及相关业主的意见,所聘请的电梯公司也具有施工资质,增设电梯完工后,还将向消防、质监等部门申请检验。如果补办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不仅要跑路,还要交费,居民们需要再掏一笔钱。

由于开工在市政府的指导意见实施之前,市规划局及樊城规划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这一文件没有表示有溯及力,因此他们并没有要求此前开工以及加装的小区补办手续。至于城管部门要求展览馆家属院的居民补办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他们不便评论,但如果居民们备齐了相关资料,他们可以补办规划许可证。

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姚喻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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