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检察院学习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

11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电视电话会议。为尽快贯彻落实这一会议精神,进一步更新法律知识,顺利实现新旧法律的有效衔接,5日下午,襄城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专题检察委员会,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学斌主持,全体检察委员会委员参加学习讨论。

会上,曾学斌同志领学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11个修改方面进行深入解读。重点围绕《刑事诉讼法》中检察院的侦查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等4个方面26处修改内容进行深入学习。

学习过程中,与会人员各抒己见,结合实践对新修订“两法”的学习和执行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同时结合办案实际,对下一步开展检察工作提出了建议。

要求全体干警在贯彻落实方面,立即落实捕诉合一办案工作机制,设置两个刑事检察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重新配置检察官权限、成立专业化办案组、调整检察官办案单元,按新的办案工作机制正式运行。同时,将省院下发的《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法律文书模板引用条文修改内容》的通知下发给每一位办案人员,提示办案人员在刑诉法条文引用时及时作出修改,确保法律适用准确。

此次修改亮点纷呈,意义重大,各业务部门要继续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两法”,在工作中准确适用新法,把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平衡充分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检委会结束后,各部(局)层层传达会议精神,分别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学习。参与学习的干警纷纷表示,要以最快的速度熟知掌握此次修订的内容,并准确运用到司法办案实践中,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通讯员:严婉莹

编辑:王晓/审核:曾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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