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规则复杂套路多 消费者购物需谨慎

今年的“双十一”购物节已经打响,不少人网上买预售、集优惠劵、加购物车,可一番折腾下来,大伙儿不知不觉被各种套路玩法弄昏了头,到头来狂欢的购物节却让人烦恼不已。

市民李女士近来准备上网为宝宝买些日用品,可一番阅览网页下来,她想起去年的购物体验,又有些犹豫。

李女士说,去年双十一她买过一个宝宝椅,原价是四百多元,但“双十一”用优惠劵算下来还多了几十块钱,并没有什么实惠,就是个噱头。

其实,不仅仅是李女士,很多市民晒出“双十一”价格“不降反升”的商家,包括美妆护肤、宠物食品、衣鞋箱包、日用品等品类,几乎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多家知名品牌旗舰店上榜。就有律师表示,先涨价再打折或降价,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属于欺诈行为。

律师陈瑨说,由于目前网购平台监管不力,法律制度不健全,再加上消费者个人嫌麻烦的心理,所以很多消费者维权难度大。

不仅如此,“双十一”来临前一两周,有不少商品开始网上预售付定金、积攒多张优惠劵以及名目众多的各种玩法,让有心购买的市民也望而却步。更令人觉得被“双十一”各种广告造势、打折促销信息包围,短信、弹窗等促销广告以各种形式密集“攻占”消费者的视觉、听觉和信息获取的渠道空间,令不少人抱怨“不胜其烦”。

周女士说,差不多十月份的时候就收到各种各样的手机短信,打开网页还会自动弹出“双十一”的广告,觉得这种广告太多了,有打广告的资金,还不如把活动力度做得更大点,这才比较实在。

如何把握好“双十一”的度,也让不少商家反思,一方面对于商家,“双十一”几乎是全年冲销量的最后一搏,势必会拿出不少预算来进行营销推广,预算大多也是年年加码;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走过十年的“双十一”,人们对于它的热情与期待已难比当初,加码的营销与渐褪的热情相撞,自然就有了“疲惫感”。

法律人士认为,消费者追求实惠,经营者追求利润是属于正常的交易心理。但经营者不能为了利润简单粗暴的制造各种促销噱头,利用虚假的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或者通过不诚信违法的手段,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双十一”期间希望商家合法经营,以更理性规范的方式开展购物节,并实现线上线下的协调统一。

全媒体记者:汪优游 / 通讯员:董雪

编辑:苏琦琦 / 校对:姚喻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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