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协商 承诺买车福利泡汤 到底谁之过?

买车签约之后,买卖双方因故改变,并通过微信商谈重新达成协议。可是,没有想到提车之后,商家却对微信商谈的内容不认可,导致买家迟迟拿不到之前承诺的赠品。

今年8月份,市民小张在襄州区恒信美华汽车公司看中了一辆福特汽车,双方随后签订了订车协议,车价为103000元,赠品包括脚垫、记录仪等。可是,当天晚上小张因为嫌车价过高,便通过微信联系上了销售人员。

买车人小张说:“协议价格谈的是十万零三千,后来我不想买了,他发的说给你优惠一千元钱,我才买的。

据小张介绍,当天他和销售员通过微信反复商谈,最终双方同意以低于协议1000元的价格提车,并按原协议赠送相关的汽车用品。然而,当小张第二天打款提车后,却仅仅只免费获得了一套脚垫,至于其它的赠品,销售人员表示过几天才能赠送。

买车人小张说,最后工作人员答应的不管车价是多少,这些东西都要送的。

然而让小张生气的是,三个月过去了,至今恒信美华汽车公司仍然没有兑现承诺。对此,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事不能怪他们,完全是小张自己造成的:

恒信美华汽车销售公司工作人员:“这个客户出尔反尔,他在交钱的时间只出10万2千,这个时候合同上面签订的就是10万零3千,送你很多东西,但是他交钱就只交10万零2千,你说这个东西怎么给您处理。”

对于小张与销售人员通过微信达成的协议,恒信美华公司并不认可,并表示这属于销售人员与买车人私自达成的内容,与公司无关,而且这名销售人员因此已经受到处罚并已离职。

“因为这个销售人员跟他私底下承诺的,你这个事不要说出去,本来说是弄一个脚垫,其它的再慢慢弄,完了之后投诉到全公司,投诉到很多地方,这就是他们两个私底下解决的问题。”恒信美华汽车销售公司工作人员讲到。

恒信美华方面表示,按照此前双方签订的协议,只要小张补齐1000元的尾款,他们就会按协议兑现协议上的赠品。对于恒信美华的说法,小张也感到不服,手机微信清清楚楚写明了同意降价提车,商家怎么不认可呢?

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微信聊天是以虚拟身份进行,不能确定真实身份。同时,因为电子数据的易编辑、修改,也难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所以微信聊天记录一般难以作为证据得到法院的采纳。因此,律师建议,买卖双方在微信商谈之后,一定要重新补签协议,并将重新商谈的内容写进协议中,才能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全媒体记者:梁鹏
编辑:彭梦迪 / 校对:胡俊卿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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