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法院开庭审理涉黑案  一万余人在线观看

11月6日,襄城区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王某强、徐某兰、李某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该案是开展襄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襄阳市首起公开审理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襄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200余人现场观摩了庭审活动。该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一万余人在线观看。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8月,被告人王某强从华夏银行辞职后与张某龙等人信息共享,从事借贷业务。随后,王某强网罗修车认识的被告人徐某正帮其非法讨债,至2017年3、4月份以每天200元的工资,网罗其战友、龙王镇老乡被告人陈某阳,到樊城“海悦宾馆”、人民广场安琪溜冰场处开设的赌场帮其高息放贷、非法讨债,积累一定实力。期间,王某强认识被告人徐某兰,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徐某兰为王某强放贷提供资金。

2017年9月至12月间,王某强伙同他人在襄城机械厂家属院(下称襄城赌场)、樊城区蓝钻领域405房间(下称405赌场)、清河口种子站(下称种子站赌场)开设赌场,2018年1月入职杭州闪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岗位催收债务,经公司经理张某介绍帮襄阳融车行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经理胡某催收债务,非法高息放贷、暴力讨债,攫取经济利益。期间,通过发放工资、好处费、组织聚餐、洗脚消费等手段,笼络成员、壮大组织发展,要求组织成员“不许参与赌博”“对外以公司名义催收”,对下手不狠、办事不积极的成员予以开除,对如何放贷作出规定,在该组织内部已形成规约和惯例,用以约束、控制组织成员,逐步形成以王志强为首,以徐某兰、李某、赵某涛为骨干成员,以徐某正、涂某灰、尤某斌、姜某、贾某、宋某、余某、陈某阳为组织成员、层次分明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强、徐某兰、李某、赵某涛等12人相互纠集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的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并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开设赌场、非法放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诈骗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逐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通过多媒体示证平台分组出示了书证、物证,合议庭依法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认真听取了12名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最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全媒体记者:段云锋
编辑:胡俊卿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