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开展市区广场“小喇叭”噪音专项整治活动 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为更好地解决市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小喇叭”噪音扰民问题,有效遏制社会生活噪声。日前,襄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市区广场“小喇叭”噪音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计划用两个月时间重点整治公园、广场的噪音问题,并对公园、广场的高音喇叭实行分段限制。《方案》要求,每天早晨7时前、晚10时后严禁在市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从事晨练娱乐、歌舞编排等活动;市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的音响器材应符合相关部门对时间、音量、活动区域的规定。

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负责统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噪声治理与监测技术服务,持续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工作,深入了解噪声污染分布区域与来源,对症下药。樊城区、襄城区、襄州区环保部门对所属辖区内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小喇叭”噪音开展摸底排查,制定本区“小喇叭”噪音专项整治方案。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就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社会噪声违法情况及时移交查处。

公安部门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之规定,负责对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依法进行查处。

城管部门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依法处置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且使用时段、区域和产生的音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文体新广局对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的日常监管,不得因广场舞等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

广场、公园管理单位负责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安装噪音检测设备,实现噪声监管100%全覆盖。建立巡查工作机制,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健身、文明活动的良好习惯。

整治期间,市民遇到噪声污染可通过政府“12345”热线、公安“110”、城管“3230110”、环保“12369”热线举报。

编辑:代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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