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宋清龙同志辞去政协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职务的决定

关于接受宋清龙同志辞去政协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职务的决定

(2018年10月22日政协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宋清龙同志请求辞去政协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政协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经过协商讨论,决定接受宋清龙同志辞去政协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报政协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编辑:彭梦迪 / 校对:胡俊卿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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