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出新规,市区禁止挂横幅标语!

多年来,私拉乱设广告横幅标语问题屡禁不止,不仅对城市市容环境造成破坏,也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近日,为根治我市广告横幅悬挂乱象,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市城管委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在市区设置横幅(布幅)广告的通知》。

《关于禁止在市区设置横幅(布幅)广告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禁止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市区范围内,在城市道路两侧可视范围的建(构)筑物(含悬挂于室内玻璃窗面向户外的)、围墙、围挡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杆体、树木、交通护栏、立交桥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园绿地、铁路涵洞等位置设置各类公益或商业性横幅(布幅)广告。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已经悬挂的各类广告条幅(含公益性条幅标语),必须在一周之内自行清除完毕,逾期未清除的,由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清除,对擅自设置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同步组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一直以来,襄阳市区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乱悬挂、乱设置的横幅布幅广告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各单位的公益性标语。

临街商铺设置的广告横幅

墙体悬挂的商业广告和建筑围挡的公益广告等

这些横幅出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已经给市民带来了极大的视觉污染,就《关于禁止在市区设置横幅(布幅)广告的通知》,襄城区城管执法局童毅表示:针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拉这种商业条幅的,我们要安排中队进行整改,一律拆除。

而就挡板广告和墙体公益广告,因为时间长了以后会破损,破烂不堪,影响视觉观展,城管执法局将督办辖区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针对这种情况及时整改及时更换。

据记者了解,《关于禁止在市区设置横幅(布幅)广告的通知》的出台绝不是意味着不能做广告,而是要引导宣传主体选用更加新颖的形式进行自我宣传和公益宣传。

襄城区城管执法局童毅表示:对这种公益性广告,我们将进行积极引导,按照创文的要求,利用他们的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来进行宣传,展播这种公益广告。主次干道的临街商家确实有需求进行这种广告宣传,我们建议就是按照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利用LED显示屏,还有新闻媒体,网络进行宣传,即可以展示他们企业形象,又提高他们自身的企业文化素质企业文化形象。

今后,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对城区违规户外广告、标识标牌、横幅布标及野广告逐一进行排查清理,将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助力“文明襄阳、和谐襄阳”的建设,让广大市民能够有舒心的生活环境!

编辑:胡俊卿 / 校对:卫南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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