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抵制网络谣言 襄阳警方重拳出击……

现在不少人都习惯上网浏览新闻,可是海量信息中,究竟哪些是真的,哪些是虚假的,很难考证。如果是网络谣言,不仅给当事人,更是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9月21日是网络安全宣传周的法治日,一大早,不少途径南湖广场的市民就被公安部门“文明上网,不触法律红线 ;安全用网,共享多彩生活”的宣传活动所吸引。除了介绍防止网络诈骗,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以及正确使用wifi等上网知识外,展板上曾让市民有所耳闻的真实案例,令许多人深有感慨。

2018年7月23日,网民陈某某在微信群传播一则信息,称:“昨天晚上十点左右有一批人在宜城高速收费站下的车,一批去了刘猴,一批在李当。换的和尚服,拿着香皂,到处推销,到别人家里去推销,说你闻这香皂,可香了,等你一闻,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晕过去了,他就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

襄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侦查大队介绍,网上一查很多地方都有这个说法,还是很多年前就有这个谣言了,谣言出来后对当地农村老百姓造成一定恐慌,认为可能是真的,就在朋友圈、微信群,老百姓见面议论等形式开始互相传播,公安部门对这个谣言进行了制止,也对发布谣言的发布人进行了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无独有偶,6月30日,襄阳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本地微信群里流传一则“襄阳县水利局局长儿子高考670分,庆祝后醉驾,车上6人全部遇难”的短视频。经核查,该视频实为6月27日凌晨,发生在河南省新乡市的一起车祸,当地公安机关已发布事故通报,襄阳近日无相关警情。关于此谣言,公安机关依法对散布谣言者进行行政拘留3日处罚。

而对于这些发生在身边的网络谣言,不少人都表示抵制。

有市民认为,谣言给大家造成一种错觉,造成坏的影响和恐慌,大家一定要分辨清楚。

如何辨别信息真假,不被网络谣言所影响,就有社区人员支招,要做到不盲从,不盲信。

仲宣楼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市民在收到此类视频和信息,不知道是不是真实的情况下,先向有关部门和主流媒体进行核实,不要盲目做出一些视频,特别是传播视频画面。

襄阳警方也将重拳出击,针对网上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零容忍。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举旗亮剑,共查处各类制造、传播谣言案件78起,判刑1人,行政拘留35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制造谣言还是传播谣言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处罚。

首先是民事责任,即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是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襄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侦查大队介绍,二是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扰乱公共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而最为严重的是刑事责任,散布谣言,造成社会严重影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汪优游 / 编辑:姚喻 / 校对:孟子君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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