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光天化日聚众斗殴 嚣张团伙受到严惩

2017年8月的一个晚高峰时段,谷城县城区一处闹市突然发生持械聚众斗殴事件,“持刀互砍”视频的广泛流传,在当地一度造成恐慌。

案件发生后,谷城警方在4小时内抓获主犯,其余犯嫌疑人也陆续落网。9月10日从谷城法院传来消息,此案目前已作出一审判决,涉案人员均已受到应有的惩罚……


2017年8月9日17时许,一段发生在谷城县城步行街的社会青年聚众斗殴视频,在谷城多个微信朋友圈里疯传。视频中,数名手持片刀、斧头的青年相互追赶、对拼,路边行人吓得连忙躲避。

事情的真实情况到底如何?

8月9日17时许,谷城县城关步行街发生一起多名社会青年持刀、棍等器械聚众斗殴犯罪案件。由于案件发生在下班高峰时间,围观群众众多,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当天17时30分,城关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在现场发现钢管、木棍等丢弃器械和两台摩托车

17时45分,该所值班副所长黄诚带领值班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调查访问。同时,组织警力对谷城城区各医院进行走访。

8月9日21时,专案组在该县医院将涉案嫌疑人蔡某、刘某抓获。经突审,查明基本案情并锁定直接参与作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随后,专班民警兵分多路深入到嫌疑人家中、可能藏身处组织追抓和规劝,同步对未到案嫌疑人进行上网通缉和采取手段精确抓捕。

8月13日,涉案重要犯罪嫌疑人郑某迫于压力主动到城关派出所投案。

8月17日12时,涉案嫌疑人陈某、李某主动走进城关派出所,如实交待了自己参与斗殴的犯罪事实。

8月17日17时,涉案嫌疑人王某投案。

8月18日上午,涉案重要犯罪嫌疑人高某投案。

随后,其余涉案人员也先后落网。

“公开指认”稳定民心

嫌疑人已抓捕到案,但此案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又该如何消除?谷城公安部门决定:公开指认现场。

8月18日15时35分,谷城步行街头警报鸣响。40名全副武装的民警、反恐队员押解着6名戴着头套、手铐、脚镣的嫌疑人,步行前往“8.9聚众斗殴”案件现场进行公开指认。

这几个10天前还在持刀行凶的社会青年如今都已耷拉下脑袋,向警方一一指认事发当天的事发经过。现场,众多群众亲眼见证这一幕,大家伙儿纷纷叫好,并拿出手机记录下这一时刻。

目睹了公开指认现场全过程的居民李发富说:“那个案子发生后,我们这些住在步行街的居民真是吓得不轻。但没想到,公安部门这么快就破了案,对参与人员严肃处理。这让我们重新找回了安全感,心也定了下来。”

刚出社会就犯案让人唏嘘

本案案犯先后落网后,执法人员惊讶地发现:本案13名嫌疑人均为刚刚走出社会的年轻人。

“这些参与聚众斗殴的年轻人跟我家的小孩是同龄人。看到他们被捕、人生因此蒙上阴影,我们执法人员真的很痛心。”这些案犯当中多数人本性善良,因家庭疏于管教,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混在一起,为讲哥们义气才误入歧途。被捕后,这些人都悔不当初。

高某、蔡某等人聚众斗殴一案被起诉到法院后,谷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此案发生在大白天,聚众斗殴的地点在谷城县城关镇比较繁华、人员比较密集的地段,几名涉案人员持械与他人进行对砍,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而且,双方对砍的视频被上传到网络上,在谷城县造成了恶劣影响,考虑可以从重处罚。另一方面,本案又存在自首等法定减轻和酌定从轻情节。

法院在综合以上情节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因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高某、蔡某、卢某3案犯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三个月、二年,判处案犯郑某、陈某、李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九个月不等。

记者:段云峰

编辑:卫润楠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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