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再念“紧箍咒”堵住说情干预办案“风口”

“小李,你们在办案件涉及区里老干部,熟人多,有人来打听说情过吗?”在襄城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案管室主任焦勇健一边翻阅《说情打招呼登记表》,一边问道。

为规范审查调查工作,强化过程管控,襄城区纪委监委重申办案纪律要求,对审查调查中“非正常”了解案情或接触相关人员的行为再念“紧箍咒”,堵住说情干预“风口”。

“去年我们制定了《关于纪律审查中说情打招呼报告备案暂行办法》,针对纪律审查过程中可能影响执纪公正的9类行为,开列了‘负面清单’”。襄城区纪委监委有关同志介绍说,“《监察法》出台后,我们紧跟新要求,按照第五十七条关于关于办理监察事项报告备案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监察工作规范,也划出了9条纪律‘红线’。”

据了解,该区纪委监委规定,在执纪审查和办理监察事项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应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恪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纪律,在遇到“打听举报人信息、线索处置意见、立案方式手段、审查调查事实,为审查调查对象说情送礼,违反规定接触有关人员”等9类情形时,一律予以拒绝,在48小时内报告分管领导,并如实将详细情况登记到《说情打招呼登记表》备案。

“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过问干预、跑风漏气、泄露案情的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置;对应报未报、应记不记或者虚假报告、虚假记录的,我们也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只是该区纪委监委健全内控监督机制的一个方面。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先后出台机关管理办法,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轮岗轮训、跟班学习、重大事项报告、违纪违法线索月报等制度20余个,规范审查调查文书、涉密载体管理使用、线索会签审批等流程10余项,为严肃公正执纪执法提供了坚强保障。

通讯员:喻娥

编辑:王晓/审核:曾庆红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