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一民警违规审验异地驾驶证近2万本获刑3年

利用有些司机图省事,违章处理完后,不愿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的情况,湖北老河口市车管所原民警王某与“中介”合作,违规审验异地驾驶证近2万本。

近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王某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获刑3年。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王某在车管所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补证、审验等业务。

“根据相关规定,持有驾驶证B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违法行为已处理的,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对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的,不予通过审验。”  

然而,老河口市车管所执行上述规定的方式是,机动车驾驶人前来审验驾驶证,王某查询违法行为已处理后,给其出具一张不少于三小时的学习单。机动车驾驶人持学习单到指定地点,由值班民警安排执勤后,机动车驾驶人再将值班民警签章的学习单交给王某。王某登录“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入系统,输入驾驶证档案编号,在网页上输入“已学习”及审验民警的名字,点确认键,驾驶证即通过审验。从2016年5月开始,干着买卖驾驶证分、帮人销违章记录营生的王某某和老河口市太平洋保险公司业务经理许某某找到民警王某合作,为不愿参加学习的司机大开“方便之门”。

法院查明,2016年5月至12月,王某在未见到机动车驾驶人,未安排其参加三个小时以上学习的情况下,违规审验异地核发的B证以上驾驶证19553本,收受贿赂17万余元。王某拿到王某某和许某某提供的司机资料,只需在系统里输入驾驶证档案编号,在审验民警的位置写上其名字,点击确认审验就通过了,一分钟能够操作四五个。

王某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获刑3年;王某某和许某某犯行贿罪,获刑6个月。

记者:段云锋

编辑:卫润楠 / 校对:彭梦迪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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