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亮出“红黑榜”推进“门前三保”,看看榜单上都有谁?

“门前三保”是一个大家经常听到的词

但是你知道是哪三保吗?

“门前三保”做的不到位,将受什么处罚?

“门前三保”法规

为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创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我市已对“门前三保”立法,即《襄阳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从2016年12月1日正式施行。“门前三保”指责任人在规定的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保持和维护,达到“保整洁、保容貌、保秩序”的标准。办法规定,保整洁主要指责任人保地面整洁,包括不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堆放杂物,及时清理责任区内宠物粪便,遇恶劣天气及时清扫等;保容貌主要指保持责任区内立面干净,不乱贴、乱涂、乱设广告,按规设置门店招牌,沿街建筑物不堆放杂物等;保秩序主要是保持责任区门前畅通,不占道经营,按线停放“三车”,不擅自设置妨碍通行的设施等。

办法实施对象主要是临街单位、商户和居民住户,根据细则,划定责任人和责任区,签订《“门前三保”责任书》,责任人在环卫工人清扫保洁后,按照“三保”要求,保持和维护责任区内的卫生整洁;主动接受城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以及“门前三保”督导员的管理;遇到市民违反规定的,要主动劝阻制止,配合城管部门做好执法工作。

拒不签订《“门前三保”责任书》,对责任区“三保”不到位的,责任人会面临最高5000元的处罚。

8月9日,在樊城区新华路新华游乐园门前,一块矗立路边的“樊城区中原街道“门前三保”红黑榜”十分显眼。红黑榜用“笑脸”和“哭脸”的图案进行区分,分别将7月份“门前三保”考核优秀和不达标的临街单位、门店进行了公开展示或曝光。

位于新华路和铁院二路交叉口的新华菜市场被列为不达标单位,门前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和自行车停放混乱,严重影响了新华路人行道和铁院二路路口行人车辆通行,也没有市场安排的“门前三保”管理员进行管理和劝导。市场门前的“门前三保”责任牌上,黄色的标识表明该市场因为门前秩序差的被给予黄牌警示。

中原街道办事处铁路社区“门前三保”督导员肖威说,7月份开始,街道办事处根据《樊城区“门前三保”集中公示曝光办法》,每月将“门前三保”责任履行好的和差的单位在辖区显眼地段进行了集中公示。新华菜市场长期存在“门前三保”责任区内“三车”停放混乱,管理员不到位等问题,经过社区“门前三保”督导员多次劝说并下达“督导通知书”仍未有效整改,因此对该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樊城区“门前三保”办公室负责人班晓波讲到,《襄阳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已颁布实施近两年,市民群众、单位组织已经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共创文明城市”的共识。但是,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背景下,仍有部分临街单位和门店拒不履行“门前三保”责任,不愿“自扫门前雪”,督导劝说和给予黄牌警示后仍不整改。

为解决这一问题,樊城区于6月份制订印发了“门前三保”集中公示曝光办法,在全区设置了14块公示栏,每月集中公示临街单位、门店“门前三保”考核结果。

7月份,首期曝光了不达标单位7个、个体门店34个,目的就是督促和提醒这些单位和门店切实履行“三保”责任。

从下月开始,樊城区还将在电视、报纸等媒体设立专栏,每月在全市范围内公布“门前三保”红黑榜,发动全区上下管好城市道路,全力保障襄阳“创文”!

"城市美丽靠大家,人人都是监督员”

大家要随时监督

损害城市形象和百姓利益的乱象

共同督促问题早日解决,

让我们的家园越来越美。

编辑:彭梦迪 / 校对:王晓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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