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专利专项资助奖励系列解读(五)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建设企业)等的配套奖励

——享受主体——

(1)申报企业为在襄阳市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当年获得国家示范、优势、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申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的,建设期内一年内的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及以上,或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件及以上。

(4)申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的,建设期内一年内的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及以上,或建设期内一年内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0件及以上。

(5)申请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的,建设期内一年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4件及以上,或建设期内一年内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5件及以上。

(6)申请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奖励的,建设期内一年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件及以上,或建设期内一年内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及以上。

(7)申请襄阳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的,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应达到2件以上,或当年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应达到8件以上。

(8)申请襄阳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奖励的,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应达到1件以上,或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应达到5件以上。

——资助奖励标准——

(1)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助50万元。

(2)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20万元。

(3)获得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助30万元。

(4)获得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资助10万元。

(5)被评为襄阳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6)被评为襄阳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 需提交的材料 —

(1)襄阳市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建设企业)的资助申报表。

(2)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建设企业)的正式批文(复印件)。

(4)相应的发明申请和授权数据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1)对接部门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科:0710-3511602

(2)具体流程

申报→初审→统计、登记→审批→公示→资金发放(详见流程图)

解读:邹志刚 / 编辑:陈政

校对:苏琦琦/ 责编:姚城 / 审核:龚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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