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大早
在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院内
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再次打响了一场执行“战役”
50亩厂房违占河道
500人合力行动强制腾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代晓青:
经查实,你在2013年6月在 樊城区汉江河道牛首镇张王岗 段堤防管理范围内建设影响防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事实,查获的证据有现场摄影、摄像、询问笔录、勘验笔录。
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2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5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期限三日内自行拆除违章设施,恢复河道原貌;
二、并处罚款10万元;
三、以上款项限当事人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一次性缴到樊城区建行工业区支行,到期不缴罚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1)项之规定,从到期之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以处罚。
由于被申请执行人
在规定的期限内
未履行拆除违章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特申请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于今日强制执行拆除
百人腾退现场
看河道如何恢复原貌
至此
樊城法院本次强拆专项行动
拆除违建厂房50亩
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
网友留言
老肖:商人也要守住合法经营的底线啊!
小飞象:严惩非法占用河道的行为!
疯狂的小石头:也要适当考虑企业的生存问题,工人的安置问题,以及后续善后问题!
大唐勇士:早该行动了,建设绿水青山,共建美好家园!
金华:昨天是抓老赖,今天拆违的这个也是个老赖,赞!
蓝沫:帮女郎太辛苦了!
在襄阳
这片被周围村民举报多次
“霸占”河道的50亩建筑材料厂
终于被强制腾退
一次被熟视无睹的行政处罚
一场强拆执行维护了司法权威
编辑:苏琦琦 / 校对:彭梦迪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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