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底工资却“不保” 你怎么看?

打工拿工资,自然要比照老板承诺的底薪。近来有家店的员工抱怨说,自己拿到的钱比店方之前承诺的底薪少太多。而店方却表示,保底工资也是有条件的,员工有错在先。

市民小檀说,今年五月份,她和朋友小汤曾在樊城朝阳路上一家“木森光电美肤美发中心”上班。应聘时,店方承诺每月保底两千元。可每月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却少得可怜。

小檀说,朋友小汤最少的一个月只拿了四百多块钱,跟店方之前承诺的两千元保底工资相差甚远。对此,店方解释说,小檀和小汤来应聘时,他们的确说过有两千元的保底工资。但是保底工资也是有条件的。

木森光电美肤美发中心负责人孙老板解释说,虽然当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口头约定过每个月休息四天,其他时间要全部上满,才能拿到保底的两千块钱工资。而抱怨工资少的小汤,经常无缘无故旷工,有时候一个月连二十天班都没上够,他们不可能给她发两千块钱的保底工资。对此,小汤咨询了律师。

律师李燕南讲到,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对于用工岗位、工资薪金等权利义务。劳动者无故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相应减发工资。

律师表示,由于店方当时没有和小汤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以书面形式告知规章制度,现在双方只能协商解决。

记者:文慧
编辑:彭梦迪 / 校对:孟子君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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