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被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密集“开战”,向污染宣示法的力量

8月6日,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花园村2组,村民刘怀珠在家纳凉。“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家里现代化,屋外脏乱差。”提起花园村的过去,刘怀珠脱口而出一首打油诗。

现在,只见他家中,厨房、卫生间干净整洁;屋外,绿树挺拔,塘水粼粼,三格式化粪池、分类垃圾桶“各司其职”,几乎看不到蚊蝇乱舞。“按本本来,就逐渐变了样!”村支书林伟说的“本本”,是《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

该条例针对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数量大危害多,处置粗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详细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监督管理等活动的基本原则、管理规范和责任体系。“有效破解‘垃圾围村’,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无人管、无钱投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村民卫生素质和环保意识提高,条例正发挥着积极作用。”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芳告诉记者,聚焦垃圾问题,回应民生关切,襄阳市打出“组合拳”。

今年6月,《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正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襄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也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

襄阳探索,是全省的一个样板。

向污染“宣战”,用法律武器治污,湖北从不手软,重拳频出。

2014年1月出台《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2月出台《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2016年2月出台《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1月作出《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连续四年,密集出台的一部部法规、一项项决定,彰显生态大省的担当与作为。

编辑:孟子君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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