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废不治值明清 明朝无力清朝乱

明朝时期

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即位后,政治中心和国防重心北移,经济重心东南移。开国之后,百废待兴。到明成祖时(1403年—1423年),国势日强,但出于政治需要,忙于“高筑墙(修长城防胡人)”,营北京,修武当(出于巩固朱棣帝位的需要),没想到长、木二渠这样的地方工程上来。而且,长、木二渠在此时并未完全湮废。到英宗时,瓦刺犯境,北部边防危急,顾不上国内建设。此时,长、木二渠完全湮废,也正是此时,遇到气候寒冷干旱的周期。1427年,湖广、河南、陕西等地大范围干旱。1433年春夏无雨,二麦不实。1438年天时亢旱,禾田龟裂。1446年湖广亢旱,禾稻枯焦。接二连三的大旱,致这一带百姓饥寒交迫,流离失所。明宪宗继位不久,就暴发了荆襄流民起义,起义领袖刘千斤在南漳被俘遇害。不久,荆襄流民再起。两次起义,前后达10年之久。明朝官府最后开放房县禁区,设立郧阳府以安置流民。采取移民办法,虽将此事平息,但失去了修复白起渠的机会。经过20年的喘息,有力量修渠了,又遇到朱厚熄(嘉靖皇帝)从钟祥进京继位,大兴土木,集数省钱粮为其父母在钟祥修陵墓(显陵)。宜城地方官修驿站,护驾修陵墓出工都顾不及,更无暇顾及修白起渠了,致使白起渠湮废日久。明末农民起义,灌区境内农民附义参加,人口大减。明朝276年间,终未修过长、木二渠。

清朝时期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宜城境内人口稀少,仅有1007户,3273人。经过清初40年的生息,历康熙、乾(隆)、嘉(庆)至咸丰九年,宜城人口已增至4.8万户,29.3万人。为谋生计,宜城境内大力垦荒,多处湖泊(宜城县境古有12个较大湖泊)和陂塘(即古长、木二渠沿线陂渠串连的“结瓜”工程)于此时多被围垦。大部山林被毁。在人口剧增的压力下,复修白起渠一事,被重新提到官府议事日程中。

嘉庆十二年(1807年)春,宜城县土民王载、鲁桂元、邱映甲、王凤岐、冯渥、杨尚讦等会同南漳士民朱价潘、余在田、戴松、陈之荣、张鳌、童漳等在宜城、南漳二县县令支持下,联名向湖广、襄阳二府呈请复修白起渠。武安镇首士苏光德、马自兴、朱浑烈、罗瑛、卫士林等以“断水妨商”为由,亦通禀湖广、襄阳二府。湖广督宪委派湖北安襄郧荆兵部道兼水利事务王正常督同南、宜二县令会勘之时,武安镇商人贿通王正常。王正常以“坎高河底,有害无利”之由,向督宪潘宪常面呈“该渠不可疏凿”。次年春(嘉庆十三年孟春),督宪潘宪常即将宜城士民王载等控词注销,并批示指令南宜二县出示晓谕,“毋再妄逞意见,混讼扰累”。

咸丰九年(1859年),宜城士民再次请修白起渠,沿渠线百姓在首士黄金海带领下,沿古渠线开挖。武安镇商人速以宜城士民擅挖白起渠为由,向湖广、襄阳二府控告。湘广督宪潘宪严派员驰往南漳、宜城二县查办开挖沟渠情形,以黄金海等“不遵示禁,擅自聚众兴工,越境强挖之罪,”拘押襄阳府查办。对宜城县令袁秉亮,以“地方重要事件,一味玩泄,实属办理不善”为由,撤任。咸丰年间倡修白起渠之事,再度无果。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宜城县令杨文勋鉴于历史上多次请修,因武安镇商人恐断水妨商之顾虑,主动与南漳县令交涉,提出改变白起渠渠首位置,只闸清凉河不闸蛮河,修一条自武安镇至小河的车马路等变通补偿的办法,恳请同意修复。杨文勋在与南漳县令交涉时说:“今敝县思立两便之法,……路与渠并修……闸清凉河不闸县河”。并主动表明态度:“我邑愿先资助贰千串,倘渠通获利后,当禀委武镇司兼理沟渠事务,每岁上稞贰佰石,以资律贴,永著为例”。其时,又派县役宋瀛海等查勘路线,拟定计划,呈南漳县令、武安镇绅首阅示。杨文勋虽两度与南漳县令、武安镇绅首会商交涉,也未能化解地域间的利害冲突矛盾。次年(1906年),杨文勋调离宜城,修渠事宜再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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