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住宅小区内将不再允许建设这种停车位

住宅小区在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同步配建停车位。过去,规划部门允许开发商配建地下机械式停车位。不过,从本月中旬开始,市规划局对这一规定进行了调整。今后,住宅小区内将不再允许建设机械式停车位。

网络配图

根据本市目前的规划要求,每套住宅房屋面积小于90平方米每户需配建一个车位、90至144平方米的每户需配建1.2个车位、大于144平方米1.5个车位、独立联立式住宅每户则需配建2个。在场地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设置机械式停车位能够有效地满足停车需求。此前,一些住宅小区的开发商为了减少地下空间开发成本,采取设置地下机械式停车位的方式,来满足规划管理要求的停车位配建标准。不过,规划部门近期调查发现,市区多个地下车库配建的机械式停车位,并没有达到立体停车的目的,两层的停车位仍然只有下面的一层被使用。

据介绍,住宅小区地下机械式停车位之所以不受欢迎,主要是因为这样的停车位需要专人操作,车辆上上下下比较麻烦还耽误时间。而且机械式停车位后期维护和管理成本高,厂家良莠不齐,难以保证后期长久正常使用,结果就会造成小区停车难。在省内的武汉,以及省外的浙江杭州、安徽合肥等其他城市,均已对地下机械式停车位配置比例进行了严格限制。

虽然业主们不喜欢使用地下机械式停车位,但开发商们却热衷于建设地下机械式停车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是因为配建机械式停车位,要比建设地下单层车位投资少得多。为避免新建房地产项目将来出现停车难问题,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分析后,决定从现在开始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地下车库的机械式停车泊位数量。

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方面表示,今后住宅及人流、车流集中疏散的剧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不允许设置机械式停车设施,其他公共建筑地下室机械式泊位数量设置比例不得超过车位总量的50%。叫停小区等建筑配建地下机械式停车位,将有力保证住宅小区停车位实际配建到位,保障小区居民的停车需求。

记者:唐兰刚

编辑:苏琦琦 / 校对:姚喻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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