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违规充电酿火灾,电动车车主被依法追责 !

在生活中不少人会认为是我自己的财产弄没了或烧毁了跟别人没有关系,法律也拿自己没办法,可事实上并非这样。本周一国色天香小区的那场火灾相信大家都还记忆犹新,执法人员在调查清事实真相后于昨天将该房屋的主人王某依法行政拘留。

12日上午,国色天香小区失火的业主王某,被依法传唤到高新区团山派出所并办理了行政拘留手续。

在一般人看来,失火时主要烧的是王某自己家的财产,可为什么事后还要将王某行政拘留呢?据消防执法人员介绍,这次拘留王某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他属于过失引起火灾行为,触犯了法律。根据消防法的释义,过失引起火灾是指当事人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因轻信能够避免而造成火灾。

失火业主王某表示,经历这个事也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自己家人带来这么大的损失,悔恨自己当初不应该把自行车推到家里,然后充电。

消防执法人员介绍,王某属于过失引起火灾中情节相对较轻的一种,如果情节严重还将面临判刑。

据高新消防大队参谋秦奋介绍,如果火灾造成一人死亡,或者财产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触犯刑事法律,以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办理刑事案件。

据了解,在此火灾中王某的家具被烧的所剩无几,家庭损失不在少数。另外其还没满月的孩子还因此住了院,所幸已经脱离了危险,事后由于家庭困难,小区的热心居民们还为其进行了捐助。经历这一劫难后王某既内疚也做了深刻的反省。

记者:段云锋 / 编辑:姚喻

校对:孟子君 /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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