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至4120元/月

昨悉,根据2017年度全市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数据,市人社局公布了2017年度全市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同时确定2018-2019年度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4120元 /月。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本单位职工2017年度实发工资总额确定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4120元的60%-300%之间,共分9个档次,参保对象可根据本人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

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现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今年6月前的基本养老保险欠费需在今年6月26日前缴清,若延迟未缴,7月1日后将按新年度的缴费工资予以核定。市人社部门提醒广大参保对象,及时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申报缴费情况,有欠费或有间断缴费的请于6月26日前,到指定银行网点缴纳,6月26日至6月30日社保结算期不能缴费。

编辑:彭梦迪 / 校对:大华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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