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汉江在行动,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污染汉江水体行为

襄城观音阁堤段迊水面滩地,发现养殖户偷养的鸡仍未转迁责成两日内转迁,同时加大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若两日后仍未转迁依法追究污染汉江水体行为

记者:王晖 / 编辑:孟子君 / 校对:李玲敏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