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市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启动 要求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重点党报党刊征订

11月18日,2017年度全市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举行,会议要求,全市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重点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会议指出,做好《人民日报》《湖北日报》《襄阳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对于进一步巩固党报党刊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拓展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党报党刊的传播空间,会议要求,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民航、铁路、客轮、电信、邮政、银行、证券交易所等公共场所,要摆放一定数量的《襄阳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供读者阅读。市区和县(市)城区邮政报刊亭、新华书店要设立《襄阳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特约销售点。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忠在会上指出,各县(市)区要在5天内召开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将任务分解到基层各单位;市直各部门要在11月23日之前将任务分解到单位和科室,确保征订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各地、各部门要鼓励倡导社会力量、精准扶贫帮扶单位向我市贫困地区的贫困村赠订《襄阳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加大文化扶贫工作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发行秩序,市委要求把严禁搭车摊派、严禁违规发行、严格执纪问责作为发行工作的纪律红线。

严禁搭车摊派。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其他报刊;不得采取单独开会、电话通知、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扣发工资等手段强制摊派、变相摊派发行其他报刊;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收费、评比等职权强行要求服务和管理对象订阅报刊;不得将乡镇、村级组织等基层单位订阅报刊情况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

严禁违规发行。不得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出国考察、公费旅游等办法推销任何报刊;不得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或所谓“形象版”“广告版”扩大发行;不得以舆论监督要挟征订;不得打着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旗号推销发行;限定范围内的报刊不得超范围发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编发的各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公开或变相搞征订发行。

来源:襄阳日报 记者:杨洋 实习生:王斯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