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下列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下列当事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但经邮寄仍无法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现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4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辩和听证申请(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32号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话:0710-3238110),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支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

李端武 4129261964****1512

万华卫 4206201978****2513

韦加军 4206831975****3418

赵光宏 4206831987****5295

莘国 4206831971****3155

景巍 4206831988****0377

彭德军 4206831980****0937

李开武 4206831974****3453

陶海 4206211987****2790

张恒 4206831991****2110

赵华强 4206211991****2751

侯随保 4129291948****0093

王强 4206831981****1232

邢学伟 2321281980****0715

高波 4206211988****6654

杜学勇 4206191969****6991

李保政 4206831964****5472

李雅鑫 4206831988****545X

曹朝阳 4129311972****0774

刘安强 4206831975****3416

杨步峰 4290031958****0919

朱俊杰 4206831988****0516

冯昌柱 2110221981****3475

李永强 4206831971****0318

李成国 4206831968****2837

刘全礼 4206211973****2733

章伟 4206831985****099X

特此公告。

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1月16日

来源:襄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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