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

低收入家庭老人将享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昨悉,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涉及老年福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17个方面。

《意见》明确,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省级财政通过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般性转移支付,对困难地方给予适当补助。

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纳入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按不低于本地低保标准的20%比例,增发补助资金。

加大对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将城市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意见》要求,城乡社区要创造条件设立老年人聊天、精神慰藉等服务场所,做好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和服务质量,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拓宽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

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老年人责任。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场所和设施的适老化改造,重点加强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建筑设施设备的改造和安装。有条件的地方对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的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给予补助。完善公共交通标志标线,重点对大型交叉路口的安全岛、隔离带及信号灯等公共道路交通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优化老年人的出行环境。

完善老年优待政策方面,《意见》明确:老年人凭个人有效证件,可以免费进入公园、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场所;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有效引导老年人错峰出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入风景区、已开放的文物点、红色教育基地、宗教活动场所,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鼓励机场、车站、码头、景区、医院等公共场所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设置绿色通道、开辟候乘专区或专座,为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等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鼓励引导“一主两副”城市适度发展无障碍出租车。

老年教育方面,将加快老年大学建设步伐,力争到2020年全省各县(市、区)有1所骨干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点。

《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各地开通针对老年人维权专线。对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等提出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老年人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应当依法免收、减收或者缓收。

此外,鼓励兴办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和文体器材,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

编辑:李玲敏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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