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各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

近期,个别不法分子和机构以收取高额费用、获得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利用非法手段,骗提、骗贷公积金,给公积金资金安全、信誉和广大职工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特通告如下:

一、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同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为无劳务关系或合法代理关系的职工,代开、虚开公积金账户,不得采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代办公积金业务。  

二、对个人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骗取公积金贷款的,中心责令退回违法提取的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并计入个人征信记录,列入黑名单,在中心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取消其5年内提取及贷款资格;对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职工不要相信各类非法宣传广告,以免给自己的财产、信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不法人员的骗提、骗贷行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29

襄阳住房公积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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