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人注意!这种情况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只要是自己或者妻子买房子,可以提取夫妻两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然而,眼下有位市民发现,他以妻子名义购买的房产,虽然之前已经连续两年提取公积金,但在今年却无法提取了,究竟怎么回事呢?

早在2015年的时候,市民赵先生和妻子就在武汉购买了一套住房。去年和前年,他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办理了提取手续,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可在上个月,他再度来办理手续时,却被告知现在取不了。

赵先生说,他已经用公积还了两年了,襄阳公积金出了新政策,因为房子贷款是老婆的名字,今年不给贷了,资金跟不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赵先生今年无法提取公积金,是因为去年本市的提取公积金的规定有所调整。2017年7月1号之前,支取公积金是不用看借款合同,根据新规定2017年7月1号以后,要求必须查看借款人的借款合同,谁的名字提取谁的公积金。 


原来,赵先生和妻子当初在武汉买房时,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按照武汉的楼市限购政策,赵先生不能购买。两人便办理了离婚手续,将已有的房产分割到赵先生名下,然后再让无房的妻子购房。如此以来,贷款合同上也只有他妻子的名字。公积金管理部门去年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要求只能提取自己名下的公积金,其中一个目的正是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因此,像赵先生这样的情况不能提取。当然,赵先生夫妻现在已经办理了复婚手续,房贷的确是夫妻双方的债务。赵先生要想提取自己名下的公积金,必须办理相关的手续。

记者:唐兰刚 / 编辑:王晓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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