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下发《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整体文明程度,根据中央文明委办公室2017年度颁布的《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让城市更美好,让群众得实惠”为宗旨,以2017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为标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筑牢思想道德基础,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努力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为襄阳“一极两中心”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优越的民生条件和文明的时代风尚,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促进“五位一体”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过程变成各级党委政府践行宗旨的过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的创建主体作用;坚持城乡联动,推动社会各方同创共建,城乡协调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急需安排创文项目,每年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创建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坚持重在建设,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水平。

三、工作目标

依据2017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标准,2018年着力对标补差、形成常态,力争实现测评成绩90分以上;2019年着力全面巩固、重点突破,力争实现测评成绩95分以上;2020年着力提升水平、全面达标,力争实现测评成绩98分以上。通过三年扎实有效的创建,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高效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力争2020年底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政务环境提升工程”,打造高效廉洁的政府服务

1.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实施“一岗双责”制度,广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大力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深化全市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行任务清单、问题清单、业绩清单“三单”督查机制,开发襄阳市主体责任电子台账纪实系统,形成全程留痕、过程管理、实时监控、动态评定的履责督责机制。市民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大于90%。

2.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紧围绕“一极两中心”建设任务,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刹“四风”防变异,严厉治“懒”增干劲、治“庸”求作为、治“推”强责任、治“慢”提效率、治“浮”促实干,打造务实重行、勇于担当、争当一流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足、奋勇争先、共谋发展的干事创业氛围。市民对机关工作满意度大于90%。

3.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完善依法行政执法管理。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综合执法管理。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相关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与实体办事大厅的有效融合,加强部门业务协同,落实“群众只跑一次”的工作目标,持续打造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政务服务环境。市民对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满意度大于90%。

4.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决策责任制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咨询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各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维护政务公开目录,提高政务热线现代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实施“法治环境优化工程”,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严格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切实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做到带头学法守法、文明公正执法。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街道、社区普遍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大于80%。

2.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有机构承担婚姻家庭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非公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广泛建立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机制,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实施“市场环境净化工程”,加强诚信守法建设

1.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法院、工商、税务、环保、海关、安监、质监、食药、城建、房管、交通等重点领域推动自身信用系统建设,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优待政策,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窗口行业、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人物”、“诚信群体”评选活动,宣传鞭挞失信败德行为。

3.狠抓市场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投诉和处理机制,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经济犯罪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事件,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和市场,无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发生。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严格监督、严肃查处审批和执法部门增加企业负担现象,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开放的市场环境。

(四)实施“人文环境升级工程”,大力塑造襄阳健康向上的文明风尚

1.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建立扶助弱校发展措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确保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高于1000元,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高于75%。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利用全民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深化拓展科普活动。市辖区有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积极开展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大力选树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大力宣传典型人物,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定期开展主题活动。

3.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两馆两中心”。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文化进社区”、“文化惠民、免费看戏”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基层文化体育活动,市、区两级政府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运动项目超过5项),单项体育活动市级每年不低于5次、区级每年不低于3次。落实国家文化基础建设标准,全面推进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向社会免费开放,健全基本服务项目。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持续深入开展“书香溢襄阳”全民阅读活动。

4.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以“言谈举止谦恭有礼、公共场合谦恭有礼、邻里相处谦恭有礼、行路驾车谦恭有礼、旅游观光谦恭有礼、网上交流谦恭有礼”等“六有礼”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做谦恭有礼的襄阳人”主题活动,提升市民文明行为。积极开展全民学礼仪、全民讲环保、全民守秩序、全民讲诚信、全民传爱心等系列活动。倡导公众场所文明行为,主动做到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及怀抱婴儿者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影剧院、图书馆、会馆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推行禁烟工作,城市无烟草广告,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所有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在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中,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以“车辆礼让行人,行人守法通行”为重点,开展文明交通宣教活动,引导驾驶员养成“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行人养成“过马路只走斑马线”的习惯。建立市民自我约束机制,组建“交通协管员”“义务文明引导员”等队伍,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大力整治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各类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五)实施“生活环境提质工程”,打造和谐宜居新襄阳

1.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人均GDP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低于全省年度控制目标,精准扶贫、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完成省拟定目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改革引领、开放带动,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民生为本、共建共享,奋力开创襄阳“一极两中心”建设新局面。

2.建设宜居襄阳。坚持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城市建设,构建“一心四城”城市空间形态。完善市政设施功能,积极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构建城市交通体系、地下管网体系、能源保障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百年市政工程,加速畅通城市建设,推动中心城区外环快速通道建成运行,推进一批骨干道路和微循环路网建设,完善城区骨干路网格局。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健全“大城管”体制,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让城市更加有序。开展文明城管行动,保障城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公共厕所保洁及时,城市公共秩序良好。严格落实门前“三保”,进一步整治违章停车、占道经营、小广告张贴等现象。开展厕所革命,消灭旱厕,对市区现有公厕按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依据《襄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继续实施市区新增公厕建设。优化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创建“公共都市”,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大于20%。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城区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100%、亮灯率95%,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套完整,街区平均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逐年提高。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功能完善,文化、商业、医疗、学校等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良好;机场、车站、政务大厅、医院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能正常使用。

3.优化社区卫生环境。加强对“城中村”、老旧小区、“三无”小区的改造和城郊结合部的综合治理。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全覆盖环卫管理机制,清扫保洁率达到100%,清运率达到100%。社区环境美化绿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小区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倡导“垃圾减量分类”,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定点投放、定时清运;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社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有序;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4.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持创业就业并举,以创业带就业,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共建相结合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减少城市失业人口,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年度控制标准。实施健康襄阳战略,按照2015—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把健康卫生知识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农村医保制度;完善职工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适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我市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并高于全省同类城市水平;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六)实施“社会环境平安工程”,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1.大力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建设现代化襄阳创造持续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安全保障型社会,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开展经常性的公共安全教育,社会面、重点单位和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需求;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与监督管理,食品经营单位不得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规范药店经营行为;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职责纳入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饮食用药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饮食用药知识水平;公开举报电话,加大对食品药品全环节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及时查处无证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定期检测本行政区域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卫生状况,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应急预案和领导问责制,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重点加强交通、消防、生产安全和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民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达75%以上。加强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巩固全国综治“长安杯”创建成果,大力打造“平安襄阳”,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县(区)、平安村镇(街)、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成效明显;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及时查处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群众的安全感达85%以上。

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社会管理利益诉求机制、群体性突发事件协调机制、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大调解”工作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格局;坚持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防犯和处理邪教活动,无邪教人员的“四类”案件和事件发生。加强基层综治工作,基层组织健全,作用发挥良好,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

(七)实施“生态环境美化工程”,提高市民对环保的满意度

1.扎实推进城乡绿化工作。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成果,进一步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大力实施“绿满襄阳”提升行动和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以绿色通道、绿色水系、绿色村庄、绿色基地、绿色屏障五大工程为重点,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森林生态网络。采取以点带面、以线带片、点线结合手法,实行规划建绿,见缝插绿,营造环境带绿,建设道路绿线、公园绿地,不断提高城市绿地面积,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进园、抬头望山、举足亲水”的城市绿化景观,建成区绿地率大于30%、人均公园面积大于8平方米。

2.大力加强环境治理力度。实施“九水润城”行动计划。依托9条自然水系,以防洪和水生态、水景观建设为重点,统筹城区排涝和供水安全建设,通过引活水保清水、筑水网建绿网、畅水道通绿道,建立襄阳特色水系生态廊道,着力打造清水入汉江、秀水韵襄阳、活水绕古城的美景。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重拳整治大气污染、水污染,确保襄阳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0%,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全面推行“河长制”,完成汉江襄阳段污染源排查整改工作,完成所有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国家规范划定保护区,且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城市市辖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连续三年上升,或达到70%;城市市辖区劣于V类水体断面比例连续三年下降或无劣于V类水体;彻底消除黑臭水体,城市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大力加强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5%。加大耕地、林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征占用林地面积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定额以内。环境保护未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或无区域、流域限批;无因市域内环境污染事件造成本地或其他地区饮用水源地污染并停水事件。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八)实施“金色阳光培育工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网络。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德育教育在学校全局工作中的首要地位。建立健全以学校为龙头、社区为平台、家庭为基础的“三位一体”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龙头作用、家庭基础作用、社区平台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所有城市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依托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在教育、民政、文化、团委、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品牌创建活动,形成常态化工作品牌或经验。每年组织至少1—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

2.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礼仪培养,教孩子接人待物;开展认星争优活动,引导孩子自我提高;开展日行一善活动,用实践养成道德心;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弘扬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等传统文化。组织好重要时间节点“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会同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组织好“清明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评选活动。

3.加强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发挥教育部门主体作用,把文明校园打造成精神文明创建的响亮品牌。加强师德建设,建设好学校领导班子和队伍,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提升学生文明素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推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达标。

4.净化未成年人社会成长环境。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以及县级青少年活动中心、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从2018年起,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和传唱活动。严格网吧审批,确保学校周边200米内无营业场所。继续加大对互联网、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不良信息整治力度,在互联网等领域开展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专项行动,取缔“黑网吧”,杜绝经营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大力净化荧屏声频,严禁黄金时间播出不适合未成年人的节目,依法整治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深入打击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难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建立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机制。

(九)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培育文明道德风尚

1.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严格实施《襄阳市委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实施办法》,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示范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政府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办好“襄阳论坛”,开展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经验交流,示范带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校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培训教学范围。积极构建市、县两级理论宣讲队伍和“草根”宣讲队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第2卷)的学习,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办好“新时代讲习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宣传“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

2.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价值引领作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全过程,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开展“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打造“共襄精神家园”网上传播阵地,建设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主题文化长廊,创作一批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艺作品,评选表彰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案例。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核心价值观。培育勤劳节俭之风,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大力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加强对历史文化名胜、文物古迹、传统古村落的保护。扎实推进文明旅游,不断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深入开展网络文明创建,让网络空间更加清朗。各大主流媒体、网络媒体、新媒体持续有效宣传普及核心价值观24字。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文明委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中央文明办年度公益广告主题宣传任务,各类媒体阵地、社会公共场所(主次干道、商场宾馆、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机场车站、建筑围挡、景观灯杆)、公共交通工具刊播公益广告达到规定数量和质量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融入各类生活场景之中,让人们抬眼可见、举足即观。

3.建立社会道德风尚引领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活动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培育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达90%以上;积极开展慈善捐赠、帮建帮扶、种绿护绿、捐献骨髓器官等社会公益活动,发挥党政机关带头作用,引导市民广泛参与,不断提高市民认同率和参与率。加强先进典型、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主题活动,开展“襄阳好人”“襄阳楷模”“凡人善举”等评比宣传,发现和树立各类先进典型,推动形成群星灿烂和七星共鸣的先进群体。开展文化界、体育界、教育界、科技界人士及企业家“重自身修养、重社会责任、树良好形象”活动,提升公众人物社会责任感和道德境界。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全市性文明单位(系统)、文明学校、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选树道德模范,建立完善道德模范评选表扬制度,发动群众选树典型性、先进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标杆;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制度,加强对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管理;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展览展示、基层宣讲、“故事会”巡演以及道德模范“传帮带”学习宣传活动。

4.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机制。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0%,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7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个小时。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文化、医疗卫生、法律、环保、消防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的社区志愿服务方案,规范社区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美志愿服务社区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志愿服务典型,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打牢基础、两年攻坚克难、三年力争实现”的工作要求,举全市之力,大干苦干三年,力争2020年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

(一)2018年为打牢基础年:对标补差、形成常态,力争本届第一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成绩达到90分以上。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全市创文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利用各种媒体和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全市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激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积极性。

2.针对问题,解决急需。列出当前问题清单,找准群众急需急盼,重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大力整治背街小巷、老旧小区、交通秩序,建设标准化公厕、菜市场、停车车等,着力解决路面不平、墙面不洁、路灯不亮、下水道不通、秩序不优和“三无小区”无人管理、“三车”无处停放等问题。同时,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襄阳文明20条”,大力选树道德模范、襄阳楷模、身边好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社会文明程度。

3.落实责任,强化督办。将每项创文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责任,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街道(乡镇)、市直单位包保“三无”小区、干部职工参与文明交通引导等责任制;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对照测评指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措施及完成时限。各职能部门每月对所分管领域的创文工作进行拉练检查、打分排名,督促整改。市创文办每月进行抽查通报问责,开展专项协调。

4.组织自测,实施整改。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进行模拟测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对于能够在年内解决的问题着手进行整改达标,对于需要综合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创文指挥部办公室总体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迎接国家测评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2019年为克难攻坚年:全面巩固、重点突破,力争本届第二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成绩达到95分以上。

1.全面排查,模拟测评。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组织开展模拟测评,形成测评报告并通报全市。

2.突出重点,集中整改。对照国家测评体系A级标准项目,进行全面自摆自查,针对存在的大气质量、黑臭水体、节能降耗、人均绿地、企业诚信、打击传销、公共场馆、旅游市场秩序、青少年活动阵地、网吧管理等尚不达标或稳定达标的重难点问题,提出进一步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努力补短板强弱项;对在2018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存在的问题和自测中不达标项目,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集中实施整改。制定实施《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持续推动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大力破陋习、树新风,培育和塑造襄阳城市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督导检查,提档升级。市创文指挥部督导检查组定期深入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指导协调创建工作,对尚未达到A级标准的项目,实施重点督办、专项推进,实行限时整改,超期问责。

(三)2020年为全面达标年:提升水平、全面达标,力争本届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测评成绩达到98分以上。

1.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召开全市创建誓师大会,对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再动员、安排和部署。大力实施公共环境整治行动、公共秩序严管行动、公共服务优化行动、公益广告提质行动、市民素质提升行动、志愿服务规范行动和入户宣传“访万家”行动等,全面优化城市软件、硬件环境。

2.测评整改,克难攻坚。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聘请国家统计局襄阳市城调队等第三方专业团队再次进行综合测评,全面摸清家底。针对综合测评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详细清单和目标要求,督促相关城区、市直部门和单位实施专项整治,限期整改到位。

3.逐项对标,拾遗补缺。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严格对照全国标准和各项要求,认真排查遗漏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抓好整改,迅速补齐缺项、做强弱项。

4.全面迎验,精准对接。制定《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实施方案》,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各自迎检计划,高质量完成创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审核上传工作,全力做好迎接国家文明城市考核组来我市的实地考核测评工作。

六、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委书记任总指挥长、市长任常务副指挥长、相关市领导任副指挥长的市创文指挥部,负责全市创文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定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创文办),从市直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全市创文工作的调查研究、规划计划、任务分解、督查考评、宣传教育、指导协调、测评迎检和总结通报等工作。同时配强市文明办力量。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各城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指挥协调机构,其创文办一律设在各城区区委办、开发区管委会内,专司其职。按照全市整体规划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军群齐抓共管、创文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大力搭建市民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各类创建活动平台,积极组织市民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深入开展入户宣传教育和“小手拉大手”活动,广泛普及创建知识、传播文明新风,努力提高创建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大力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开展创建主题宣传,利用市属新闻媒体和公益性广告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加强新闻统筹协调和社情舆论引导,健全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舆论氛围。

(三)建立健全督导巡查机制。建立创文工作对标、台账、调度等制度,有效督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实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完善对各地创建工作综合考评,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考评。加强创建工作巡查,实行专门巡查和综合巡查、日间巡查和夜间巡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快捷反应处置,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

(四)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指导、督促、检查创建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疏通民意渠道,及时处理市民投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五)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全民参与”的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辖区内公共设施、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民素质、公益广告、公益行动等创建工作任务。市直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充分履行部门工作职能,切实抓好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大力配合各城区、开发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六)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量化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与任务,并以责任状形式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考核与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职责履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真正形成“创建工作有目标,目标落实有考核,考核效果有结论”的工作激励制约机制。

(七)建立领导包保机制。坚持“突出城区,带动县(市)”的原则,重点加强对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高新开发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实行市领导包保工作机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分别联系一个城区,每名市“四大家”领导分别包保一个街道(乡镇),联系一个社区,对创城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逐项排查、逐条整改、逐个落实。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实现各项创建目标。

(八)确立筹资投入机制。要将创文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创建和专项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维护、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市民文明教育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创新工作理念,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

编辑:王晓

责任编辑:周群

审核: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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