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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施工造成损失不赔偿
2021-06-18 17:46
Zhyxiao
2021年6月16日下午5时许,位于白马广场移动公司正门口处,中建三局东西轴线项目高空作业时,上方电焊焊渣掉落至我车前挡风玻璃,当时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行至安全处停车后下车检查发现,前挡风玻璃被焊渣损坏,后折返至施工处并报警处理,对方以无证据为由不愿赔偿。隔日,我与紫贞派出所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确为对方施工所为,对方在观看监控录像后将责任推至下属包工头,包工头以事情发生过久为由拒绝赔偿,现双方为僵持状态。我方并未提出过分要求,并在找到证据后对方仍不做处理。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襄阳市樊城区
已处理
2021-06-18 18:00
您好,您爆料的内容《今日播报》栏目已经收到,栏目组将安排记者跟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耐心等待。谢谢您对《今日播报》栏目的关注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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