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干部袒护贪污犯,为其作假材料掩盖逃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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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请求国家纪委督察介入,查办樊城区纪委纪检组长宋琼,为帮村干部杨俭贪污政府惠民建设资金掩盖逃避法律责任,作假材料伪造证据、名单,因幕后樊城区委、政府、纪委干涉介入,为彰显法律够。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党纪国法请求提级异地调查,追究责任人法律刑事责任。       事由: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柿铺办事处梁坡社区原副书记副主任杨俭,利用负责本社区“厕所革命”惠民建设之职务的便利条件,利用虚构工程量、偷工减料、擅自改动工程方案等手段,贪污建设资金30万元以上。我代表村民至2021年至今不间断的向上级政府、纪委投诉举报,樊城区纪委办案干部宋琼负责调查此案,在深入调查了解后,明知杨俭工程造假,伪造名单虚构工程量,不追究杨俭的责任,与其同流合污,在办案中帮助杨俭伪造名单,不按原方案、图纸、标准调查核实,为其掩盖逃避法律责任。本人以及村民投诉多年,此案一直被樊城区、襄阳市政府、纪检委压制、拖延、包庇。以上所述属实,愿承担法律责任。请求上级国家政府、纪检委彻查此案,揪出危害国家和人民的腐败分子和为腐败分子提供保护的纪检委干部宋琼,依据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投诉、请愿人;杨凡会   杨世强  杨金洲  杨江城  胡宗军等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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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00
网络问政平台已收到您的留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村干部被正式列入了公职人员的行列。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其中就包括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如您的身边正发生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88。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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