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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城派出所不作为,扭曲事实
2025-03-06 08:57
195***158
我们对反应的撬锁问题等来的回复持坚决否定态度,我们表示强烈不满!关于撬锁脱离实情,车城派出所并非基于报案人家属的真实报案需求断案,对于撬锁人拒不调查,对于撬锁事件一直回避甚至给受害人的父母后续多次造成伤害。我们一万次的要求追究的是撬锁这个违法行为! 该判决书是直接导致物权变动的法律判决书,即明确判决房屋直接归侯艳所有。有了这份判决书侯艳无需额外再办理离婚证和房屋登记都能证明自己的离婚身份和房屋所有权。 只要懂点法律常识的人看到这份判决书就都能明白什么是确权判决书,形成裁决是什么意思?更何况受害者连法院的生效证明都有! 再强调一次,我们没有追究丢失的财产!可以调查派出所的监控和我们的报警记录,我们一直在追究对方的非法撬锁入室行为!请问请问请问请问请问我们在房屋所有权清晰明确的情况下,和离婚人当事人无关的第三者在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撬锁非法入室(且不说搬走了未经协商的共有财产),这个行为车城派出所以及高新分局否是认定合法是吗???车城派出所和高新分局为什么要一味偏袒违法者???对方的撬锁行为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法的是吗???
未知地域
已处理
2025-03-11 14:44
网络问政平台已收到您的留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若派出所确实存在未履行职责的情况:公安机关设有独立的警务督察部门来负责受理此类投诉案件,督察部门会进行调查处理。 如果派出所涉及到违法行为,您还可以向当地的纪委监察部门或检察院进行检举揭发。在投诉过程中,请务必详述事件经过、提供相关证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方便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您的投诉事宜。同时,我们也提醒您要保持冷静理智,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导致言语过激或行为失控。举报电话:纪委监委:12388。网址:www.12388.gov.cn;高新区检察院:0710-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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