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谷城县城关镇市场监督所不作为

2024年12月向襄阳市12315提交了关于湖北襄阳微米科技有限公司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的情况说明,以及聊天记录截图证据,要求给市场监督给与查处,可城关镇市场监督所,收到以后,没有认真办理此案,也没有对于举报材料和当事人进行沟通,而是直接在12315平台回复不立案,理由是商家拒绝退款,要求走司法途径,请问?举报材料是否落实?哪里不够立案?商家拒绝退款,和举报消费欺诈有什么关系?如此回复问题,明显提现了市场监督所的不作为!作为市场监督机构,对消费者提交的证据,事情经过,都不去查证,还推脱说,聊天记录截图,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还有就是虚假宣传是他们员工为了业绩自己夸大宣传,和公司不能认定公司虚假宣传!作为执法人员能说出这样违背法律的回复,明显存在包庇商家嫌疑! 请求上级部门介入,严查执法人员的不作为,包庇商家行为!并给与商家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行为做出公正的处理意见! 下图是市场监督给的应付处理回复截图。
未知地域
已处理
2025-01-15 15:10
网络问政平台已收到留言。根据你反映的问题,平台建议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请求12315再次协助处理(承办单位应在收到举报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期限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2、向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0710-7233212;3、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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