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

你好,我是武商超市襄阳分公司下属汉江路店的员工,在本店工作了近十二年,现在门店将于二月份关闭,本人与公司劳动合同一切正常,并没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我是否可以在公司其他门店继续工作,公司辞退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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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7:33
网络问政平台已收到留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工作地点。所以员工在连锁超市倒闭后,如果想要在其他门店工作,需要与新的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导致倒闭,或者门店关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支付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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