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教育局人事股徇私枉法,工作人员相互推诿推卸责任,甚至欺瞒咨询政策的教师

上级部门和领导: 老河口市李楼小学的一名退休教师,根据鄂人社职管【2020】5号文件和乡村教师30年职称新政策,经过层层审核,2023年12月10日,当事教师取得高级教师职称证书。 2024年9月5日下午,学校政工领导通知当事教师办理退休手续,并告知当事教师退休不能享受高级职称待遇。当事教师问他原因。他解释不清楚。下班后,当事教师打电话联系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她的解释,当事教师仍有疑问。 疑问之一是,和当事教师同时参加职评同时获得高级职称的同事为什么在2、3月退休就能享受高级教师职称待遇?(前有车,后有辙。当事教师是普通教师,对外校情况了解不多,只能与同校基本情况相同的同事比较。估计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心态吧!) 疑问之二是,各方面条件基本相同,某种程度上当事教师还占优。当事教师的同事在晋升八级时,是通过全校教师在一起综合评比而晋升的,当事教师是直接晋升的。据此当事教师想:当事教师是不是早就应该晋升八级?上级为什么推迟当事教师晋升八级的时间呢?而让当事教师更加疑惑的是:同事2、3月退休就能享受高级教师待遇,当事教师到9月退休为什么不能享受这个待遇? 2024年9月6日上午,带着疑问,当事教师先到人事局咨询。人事局解释后,让当事教师到教育局咨询。当事教师到教育局人事股见到方姓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方姓工作人员让当事教师到人事局问,当事教师说刚从人事局过来的,方姓工作人员推诿,让当事教师下午找白科长。下午4点左右当事教师见到白科长,白科长仍让当事教师再找方姓工作人员。当事教师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推来推去?当事教师只是咨询,有政策就讲政策,有文件就拿文件。当事教师提到同事退休按高级职称兑现工资时,方姓工作人员说新政策旧政策问题(上午说从8月实施新政策,下午说从4月实施新政策),当事教师不明白国家政策变化这么快啊? 下午5时左右,学校校长赶到人事股,进门就批评当事教师越级。申明,当时当事教师是咨询退休政策消除疑问,不是上访,怎么就越级了? 2024年9月9日上午,学校校长找当事教师谈话,说是走程序,然后上报。上午11点左右,校长通知当事教师见中心学校校长,当事教师当时有课没去。当事教师不明白,当事教师是咨询,又不是上访或投诉,走什么程序或上报? 下午6时左右,当事教师到中心学校见中心学校校长。张校长始终一张笑脸交谈,从他个人经历帮我分析事件。这才是善解人意的领导。当事教师向张校长提出:前有车,后有辙。当事教师只想搞清楚自己的退休工资为什么与同事有差距的原因,希望上级公正公平处理当事教师退休高级教师待遇问题! 省里出台乡村教师职评绿色通道是造福乡村教师的,不是制造矛盾的。当事教师只期盼能在退休享受省里造福乡村教师的待遇,更期盼上级部门和领导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在教育岗位辛勤耕耘一生的乡村教师! 2024年9月23日上午,当事教师再次到老河口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方姓工作人员一再提到“4月份出台的新政策”,并让当事教师到市人社局咨询。当事教师只好再次到人社局,人社局接待领导说“只有2021年的政策,没有2024年4月的新政策,教育局有让他们把新政策拿来学习学习!” 老河口教育局人事股方姓工作人员推诿、欺瞒行为让人气愤。晚上当事教师拨打了热线电话投诉老河口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4日上午,老河口市教育局甩锅学校处理。学校领导找当事教师谈话,不让当事教师打热线电话。事情不了了之。普通教师咨询政策为什么这么难? 当事教师心有不甘,只好继续找媒体投诉。希望上级部门和领导彻查此事,给当事教师一个明白答复。 当事教师投诉老河口市教育局人事股及其工作人员。老河口市教育局人事股徇私枉法:老河口市李楼小学两位退休教师基本情况相似,都是通过湖北省乡村教师30年职称新政策而晋升高级教师,同等条件同时获得高级教师职称,为什么退休工资却存在差别,一个能按高级职称工资兑现,而另一个因为晚退休6个月且晋升八级时还略优的却不能兑现。公平公正何在?老河口市教育局人事股工作人员相互推诿推卸责任,甚至欺瞒咨询政策的教师,导致当事教师食不甘味,夜不能寐,头发脱落严重,精神状态下滑。是可忍,孰不可忍!希望上级部门和领导彻查真相,给当事教师一个明白答复。在此,恳请上级部门和领导责成老河口市教育局人事股不要更不能甩锅基层学校。 省里出台乡村教师职评绿色通道是造福乡村教师的,不是制造矛盾的。当事教师只期盼能在退休享受省里造福乡村教师的待遇,更期盼上级部门和领导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在教育岗位辛勤耕耘一生的乡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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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2024-09-29 16:00
网络问政平台已收到您的留言,老河口市教育局推诿不作为行为,建议您跟老河口市纪委反映情况,老河口市纪委电话:0710-822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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