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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鑫上东郡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动小区东区出入口大门
2024-09-08 17:41
180***466
1、襄阳顺喜物业未经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擅自改动小区东大门布局,强行把非机动车道一半的位置改成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被压缩空间和机动车道连着一起,有很大安全隐患,改的人行道主要给幼儿园使用,为了解决幼儿园出行问题,强行增加非机动车道的安全风险。2、物业改动规划布局未报相关部门审批。
未知地域
已处理
2024-09-11 09:54
网络问政平台已收到您的留言,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区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重建,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还需要规划部门审批通过才可以实行。如果物业没有就改建小区大门的事向业主公示,征求业主意见,就擅自开展施工行动,业主可找物调委进行矛盾调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物调委联系电话:0710-350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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