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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普鑫上东郡小区顺喜物业
2024-09-08 17:39
181***687
普鑫上东郡顺喜物业以更新门禁为由,未经小区三分之二业主为由擅自拆除东门建造,将原有3通道改为4通道,为方便小区内部幼儿园,缩窄原有的出车通道,小区业主多次与社区协调恢复原样未果,目前属于停工状态,小区停车场外来车辆人员随意进入,严重影响业主利益,物业不予协调,请相关部门介入,早日恢复原有规划图(更新门禁,不改买房时东门规划)。
未知地域
已处理
2024-09-11 09:54
网络问政平台已收到您的留言,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区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重建,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还需要规划部门审批通过才可以实行。如果物业没有就改建小区大门的事向业主公示,征求业主意见,就擅自开展施工行动,业主可找物调委进行矛盾调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物调委联系电话:0710-350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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