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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峪山镇园艺场领导或东津经开区畜牧场领导
2024-09-05 12:47
各位襄阳市电视台领导,主持人: 你们好: 我是襄州区峪山镇园艺场村民,我场刘静从园艺场嫁到畜牧场羊桥村,目前户口在我园艺场,在园艺场缴纳养老保险,还有我听刘静本人说他在畜牧场领低保,(户口在峪山镇,在东津镇领低保)我想知道是不是属于违法?这些部门如何通过的?在园艺场有残疾证。在羊桥村有低保,我想让领导对此事严查,还有他的孩子之前在学校如何能领取助学金的?那么我想知道刘静之前有2个身份证违不违法?(东津一个身份证,峪山一个个身份证号,)我想通过电视台朋友下一线走访了解该事情后在回复?如果违法的话还有他的孩子在校期间获得助学金和免学费是不是该退还?
未知地域
已处理
2024-09-06 16:16
网络问政平台已收到您的留言,民政部门每年会对辖区的低保户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被核减。如果不是故意骗取低保金,不需要退还;如果是故意骗取低保金,则必须退还,并且接受相应的处罚。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如您对其低保待遇存在疑问,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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